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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路權|美國禁騎山地 看看騎行愛好者們怎么做
美騎編輯:前兩天跟大家分享了騎友們對于北廣深三地“限電禁電”的看法,小編看到有一位騎友在文章下方留言說,只要不禁單車就好。然而,即使禁止單車在道路上行駛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別忘了我們還有一種車型叫山地車。在太平洋彼岸的美國,竟然真的禁止山地車進山騎行,而原因竟與LNT原則(相關閱讀:《LNT原則:玩戶外談環(huán)保 不只是不扔垃圾這么簡單》)有一定的關系。面對如此規(guī)定,同樣是“路權”受到影響,我們一起看看美國的騎行愛好者又是怎么做的。
一個富有爭議性的法案可以幫助開放更多的林道,而不僅僅是受保護的那么幾條(圖by Flickr 攝影師Anthony DeLorenzo)
去年(2015年)夏天,一個新的娛樂休閑活動推廣組織“可持續(xù)林道聯(lián)盟”(Sustainable Trails Coalition,以下簡稱STC)開始倡導一個立法提案——“2015人造林道管理規(guī)范”。他們建議用這個新規(guī)來取代美國林業(yè)局實行了30年的禁止山地車到荒野保護區(qū)騎行的規(guī)定。STC的計劃將會取消法定荒野保護區(qū)全面禁止山地車入內的規(guī)定,取而代之的是由土地擁有者個人來決定是否允許自行車進入。如果議會通過了這項提案,它很有可能會重新開放自1984年以來就被禁止山地車入內的數百公里林道。
騎山地的大伙對此舉的反應各異,有些愛好者和團體力挺這個提案,而另外一部分則并不認為這是個如意算盤。
很多美國的山地騎行愛好者喜歡到荒野地區(qū)騎行(圖片來源:IMBA官網)
在“國際山地車協(xié)會”(International Mountain Bike Association,簡稱IMBA)于12月份宣稱他們不支持但也沒有直接全面否定這個計劃之后,STC與IMBA之間的“對話”開始廣受關注。IMBA是最大、最久、最具影響力的騎行組織,當初因反對1984年那個激進的規(guī)定而成立。(美騎編輯注:當時戶外運動在美國已經非常受歡迎,但隨之而來的環(huán)境問題也日益凸顯出來,其中林道的開發(fā)等行為對環(huán)境影響很大,基于LNT原則等環(huán)保理念,最終有了1984年“荒野地區(qū)禁騎”的法規(guī)。)IMBA的異議引起了強烈的爭論,IMBA前任主席艾希莉•科倫布拉特(Ashley Korenblat)和STC聯(lián)合創(chuàng)建人特德(Ted Stroll)各自在專欄打臉撕逼啊不對輸入法搞錯了是發(fā)文表態(tài),隨后IMBA網站上發(fā)了幾篇博文,還有至少一封來自IMBA附屬分支俱樂部的公開信,質疑STC的立場有多不明智。這些公開的爭論把長期以來讓山地騎行愛好者感到受傷的源頭推向了風口浪尖。各山地騎行社團要怎么解決禁騎這個問題所造成的深遠影響,不僅涉及STC這個提案的未來,更涉及以后山地車能否正常進入荒野地區(qū)騎行。
荒野地區(qū)的釋義(圖片來源:tntrv.com)
這場爭論可以追溯到1984年,當年《美國聯(lián)邦法規(guī)》(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把與《荒野保護法案》(Wilderness Act)相關的某些部分修訂為禁止山地車進入聯(lián)邦政府指定的荒野保護區(qū)騎行。熱衷環(huán)保的機構,如荒野協(xié)會和塞拉俱樂部都是擁護這項立法的其中一員,它們對此強烈支持。(美騎編輯注:1. 荒野協(xié)會,The Wilderness Society,致力于保護自然區(qū)和公有土地的美國非營利組織;2. 塞拉俱樂部,Sierra Club,一個擁有百萬會員的美國環(huán)境組織,由著名環(huán)保主義者約翰•繆爾John Muir于1892年在加利福尼亞州創(chuàng)立,至今分會遍布美國。)
被夾在中間的IMBA長久以來的位置都很尷尬:它堅信山地騎行運動與生俱來就能跟大自然和諧共處,但同時它又“遵守聯(lián)邦土地管理相關部門對于自行車不允許到荒野騎行的規(guī)定”。相當于聯(lián)邦政府所轄土地面積17%的地區(qū)目前被規(guī)劃為荒野保護區(qū),IMBA的做法在本質上是不再糾結重新開放(政府管轄的荒野保護區(qū))的問題,而是聚焦在推動以新推薦的自然區(qū)域作為替代的騎行地,譬如國家風景區(qū)(National Scenic Area)或者國家游樂園(National Recreation Area),這些地方既能保護環(huán)境又不禁止單車入內。
禁止騎行的荒野地區(qū)(圖片來源:cpr.org)
不過近年來關閉的林道,例如在過去兩年時間里蒙大納州(Montana)和愛達荷州(Idaho)的公有土地被指定為荒野保護區(qū),數百英里的林道被禁騎,其他地方也面臨被禁騎的威脅,這讓山地騎行愛好者們心里對IMBA的策略很沒底。這種焦慮感日益增加,尤其是在西部的車友圈當中。西部有大部分的荒野保護區(qū)以及潛在的荒野地區(qū)(即暫未但將來可能會被規(guī)劃為荒野保護區(qū)的地區(qū)),一些地方的林業(yè)局甚至在那些潛在的荒野地區(qū)也禁騎。根據近期的統(tǒng)計,全美有517個荒野保護試驗區(qū)為非官方的荒野保護區(qū),總占地面積超過四萬八千平方千米,這些地方同樣被禁騎。對于一些車手而言,譬如積極推廣山地賽事的邁克•麥考馬克(Mike McCormack),IMBA的策略就跟注定失敗的行動沒兩樣,它們把焦點放在減少“損失”而不是保住原有的騎行地上面。“它們做的事情從來就不是在那些地區(qū)開放新的林道!边~克如是說。
行動的挫敗使得一些車友開始尋求其他選擇。在現有的選擇當中,STC是其中主要的一個,Stroll和幾位聯(lián)合創(chuàng)始人在2015年中的時候創(chuàng)立了這個組織。Stroll說自己很尊敬IMBA,但在荒野禁騎的問題上,他提議采取另一個更有前瞻性的方法去解決。STC的計劃是:在議會上通過一項法案,讓土地的實際管理者自行決定哪些荒野地區(qū)是可以開放給山地騎行愛好者的。
1964年,美國第36任總統(tǒng)林登•約翰遜簽署第一版的《荒野保護法案》現場(圖片來源:pewtrusts.org)
Stroll堅信這不僅僅是恰當的策略,它還與人們最初處理自行車與荒野的關系一致。在1964年頒布的最初版《荒野保護法案》中,它禁止的是“機械化交通工具”。由于山地車并不存在“機械化”的問題,所以后來聯(lián)邦政府機構被要求解釋山地車是否能被視為“機械化”的車種。經過多年的拉鋸戰(zhàn),林業(yè)局最終在1984年頒布了一個條例,專門禁止在荒野保護區(qū)騎行。“所以問題并不在于《法案》本身”,Stroll認為聯(lián)邦機構對《法案》的釋義才是問題所在,這是他們(STC)提出的法案所要改變的現狀。
在這方面Stroll有印象深刻的經歷:一位加利福利亞州最高法院的前專職律師在2004年(受IMBA當時的國家政策高級顧問加里•施普龍Gary Sprung所托)寫過一篇文章探究《法案》頒布前以及執(zhí)行后數十年間的議會記錄。Stroll的調查顯示,在1966年,美國聯(lián)邦林業(yè)局的條例對“機械化”("mechanized")一詞釋義為“由非生物動力驅動”("being carried by a non-living power source")。而之后因為受到環(huán)保組織的游說,定義被拓展到涵蓋自行車在內。
Stroll希望能在今年春季把STC提議的法案推介出去,如果成功了的話,它影響的遠不止目前被禁騎的荒野地區(qū)。在他看來,改變《荒野保護法案》的釋義,改變這個被自然保育主義者以及聯(lián)邦機構奉為土地管理“黃金法則”的釋義,對于所有的公有土地在獲得進入許可方面,將引起里程碑式的戰(zhàn)術轉變。
在目前的《荒野保護法案》之下,上圖這種親子騎行也成了違法行為(圖片來源:STC官網)
“在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方面,《荒野保護法案》是管理土地最為正確的方式!盨troll說,后面還補充了一點,說自己跟許多騎行愛好者一樣,也是環(huán)保主義者,他也希望看到山林能免于受到(經濟)發(fā)展的影響。《法案》的政策可以作為原則性的理念,在各州以及地方的土地管理者制定土地進入許可相關政策時提供指引!叭绻P于騎行的)禁令可以恢復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狀態(tài),在沒有荒野保護區(qū)的情況下,土地管理者也會迫于壓力而再次考慮允許自行車到荒野去騎行。而環(huán)保的黃金法則也不再會把禁騎也包含其中。”
Stroll相信這個方法在一定種程度上有機會成功,因為它可能會吸引到一群人聯(lián)合起來。“有好些個國會議員都想撤銷部分聯(lián)邦條例,正尋求一個他們認為可以避免引起轟動的地方進行改革!笨偨y(tǒng)選舉年想在國會上尋求謹慎穩(wěn)妥的立法,或許有點太樂觀。Stroll拒絕透露任何議會或參議院的潛在支持者名字,不過他說,“兩個陣營的人都對此很感興趣!保ㄗⅲ簝蓚陣營指民主黨和共和黨)
Stroll坦言他們組織提議的草案(目前還沒有對外公布)可能會修改,如果它在國會上能被認可的話。但他也心存疑慮,其他利益集團會不會趁機牟利,削弱聯(lián)邦的荒野保護條例,讓采礦、伐木等采掘工業(yè)進入到荒野進行開發(fā)。不過對于把提案擴展到允許在荒野開采這件事,“國會議員并不感興趣”。對于Stroll而言,事情其實很簡單:一些議員“對我們的提議感興趣,是因為他們覺得這事自己能辦成。”
荒野地區(qū)禁騎(圖by:Greg Heil)
從IMBA的角度看,要像STC這樣提交法案是既不簡單也不容易的事情。IMBA的成員質疑,STC是否真的可以做到把這么狹隘的一個倡議變?yōu)橐粓龃笮袆,而且他們也覺得山地騎行愛好者們僅靠自己怕是沒有足夠的影響力去讓法案通過!拔覀儾辉谡稳ψ永铮荒芫湍菢幼哌^去說,‘這事就得這樣去做’。”IMBA的傳播總監(jiān)馬克•埃勒(Mark Eller)說。埃勒的發(fā)言代表著這個由直屬的各個在地分支以及獨立的地區(qū)友情俱樂部組成、并且發(fā)展穩(wěn)定的組織的觀點,不過他也強調,與那些穩(wěn)定的環(huán)保機構相比,譬如塞拉俱樂部和荒野協(xié)會,IMBA的會員和預算經費真是相形見絀,而前兩者都是反對自行車進入荒野騎行的,而且還是IMBA在保護土地免受經濟發(fā)展以及采掘工業(yè)破壞方面的重要同盟。
“我們只能在合作中做好自己的部分,找到彼此信任的合作伙伴!卑@照f道,“而那些‘倡議’則傷害了合作關系。”他還說,IMBA相信STC的做法還會破壞與土地管理部門的關系!拔覀兏謽I(yè)局的人面聊過,他們表示沒興趣走STC提議的那條路!
如果IMBA判定這一場抗爭是有機會獲勝,或許它會參與其中,但埃勒說山地騎行愛好者在財力上就已被碾壓。至今為止,STC為(政治)游說籌集了83,000美元,而目標是125,000美元。“荒野協(xié)會和塞拉俱樂部只需要12分鐘就能籌到同等額度的資金,而且它們可以做到一年12個月都能籌到錢,但并不是說它們會花個幾百萬去阻止騎行者進入山地騎行。我們一直以來都預算吃緊,并且還會持續(xù)這樣!
即便機會渺茫,一些有號召力的IMBA會員還是嘗試說服組織去支持STC的法案。菲利普•凱斯(Philip Keyes)便是其中一員,他是NEMBA的執(zhí)行總監(jiān)。NEMBA是IMBA的一個在地合作組織,也是最悠久、規(guī)模最大的山地車組織之一,在全美6個州有28個分支。
NEMBA執(zhí)行總監(jiān)菲利普•凱斯給IMBA寫了一封公開信討論禁騎問題(圖片來源:bikerumor.com)
凱斯說NEMBA的使命有99%都是跟IMBA站在同一戰(zhàn)線的,但在(2015年)12月的時候他寫了一封公開信去挑戰(zhàn)IMBA的立場。凱斯體諒IMBA在平衡推廣(騎行)以及(處理)政府關系時的重點所在,同時他也說自己不確定支持(STC的)法案是否會讓IMBA感到有壓力。更為關鍵的是,“IMBA的的確確代表著我們所有人。它不僅對它的會員有義務在身,它對整個國家的山地騎行愛好者都肩負義務。這次的爭議,以及它火起來的途徑,希望是意味著已經有了氛圍為后續(xù)的改變做鋪墊!
IMBA似乎明白這一點。埃勒說組織目前在監(jiān)測輿情,收集圍繞法案一事關于它們以及它們應對荒野問題的策略的消息。雖然沒有透露細節(jié),但他說騎友們將會在今年上半年聽到關于法案一事的一些新聞! 可以說,我們需要更好地向人們解釋我們在做什么事情,以及進一步加強我們的工作!
STC的做法確實撩動人心,但并非沒有風險。組織的成員堅信這個計劃會成為體育運動史上最大的一次勝利,此外還能吹響山地騎行愛好者在獲得合法進入許可方面進入新時代的號角。IMBA則認為這個計劃會失敗,而在此過程中,它會使得同盟以及合作伙伴彼此疏離,削弱山地騎行者現今擁有的影響力。兩邊都說得胸有成竹,但老實說,兩邊都下不了定論,因為STC的做法實在是不按常理出牌。我們只知道,無論結果如何,最終都會塵埃落定。最后,STC的提議命運如何,就掌握在萬千的山地騎行愛好者手中。在國會有一個說法之前,在放寬限制的反對者,甚至包括IMBA在內,全面加入解禁之爭之前,山地騎行愛好者必須自行判定可能獲得的回報是否值得我們去冒險。
美騎編輯:當我們站在不同的位置,就會從不同的角度去衡量一件事情,觀點和行動自然也不同。雖然本文的事情發(fā)生在遠在太平洋彼岸的美國,但類似的情節(jié)我們同樣在經歷,看看別國騎友的不同做法,或許對我們也會有一些啟發(fā)。當然,希望我們永遠不需要面對“山地禁騎”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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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T原則:玩戶外談環(huán)保 不只是不扔垃圾這么簡單
原文作者:JOE LINDSEY
責任編輯:Lnicol
喜歡拍照片,更喜歡踩著單車去拍照片,就跟你們一樣。相比于雞血更喜歡白開水,斷斷續(xù)續(xù)騎車已有很多個年頭。另外,簡介你都看完了,怎么還沒給文章點贊?